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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精康】“精神精康共促进、消除歧视是关键”——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白沙精康】“精神精康共促进、消除歧视是关键”——...

精神健康是全面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每个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然而,由于种种误解和偏见,精神...

  • “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健心安心”2024世界精神卫生日...

    为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倡导全社会共建心理健康体系,共治心理健康问题,共享心理健康成果,提升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素养。在天涯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天涯区鹿城心灵驿站于202...

  • 侯旭合摘得桂冠!第 72 届环球小姐中国区大赛皇冠...

    美丽三亚,青春中国。2024年7月28日,第72届环球小姐中国区总决赛皇冠之夜在美丽的南海之滨三亚圆满落下帷幕。经过激烈的角逐,来自北京赛区的侯旭合摘得桂冠,成为第 72 届环球小姐中国区大赛总冠军!她将代表中...

  • Le Labo 两家全新精品店于中国海南重磅开业

      【2024年3月,中国海南】—Le Labo诞生于格拉斯,自2006年起在纽约崛起,现已进驻中国海南。Le Labo目前已在海南开设两家香氛实验室,分别是位于三亚海棠湾的cdf三亚国际免税城以及位于海口的cdf海...

  • 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成都举行 光厂创意亮相...

    11月23-25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四川省版权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以下简称“版博会”)在成都市天府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厂”)作为四川省版权示范...

  • 第八届“创客中国”智能装备专题赛华南赛区复赛圆满举办

    9月15日,第八届“创客中国”智能装备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客中国”智能装备专题赛)华南赛区复赛在深圳圆满举办。 本次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财经

春运首周三亚离岛免税揽金6.7亿元 春运首周三亚离岛免税揽金6.7亿元

临近2023年春节,三亚各离岛免税店纷纷推出“免税年货节”“快闪迎新”“爱购免税”等促销活动,并联合品牌商...

  • 海南昌江昌化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开工 一期总投资约2....

    1月10日上午,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一期)在昌化镇举行开工仪式。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码头岸线411米、后方接岸结构323.8米、南防波拦沙堤685.5米、北防波拦沙堤584米,以及护坡、渔...

  • 去年前11月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完成固投1083亿元

    园区已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记者1月8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去年前11月,自贸港重点园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3亿元,同比增长26%,高出全省平均增速30个百分点,占全省投资比重34%。 去年前1...

  • 2022年共享农庄大会举行 18个项目签约25.3亿元

    12月21日,2022年共享农庄大会在儋州嘉禾共享农庄举办,国内多位知名的专家学者共赴海南,在共享农庄的乡野风光之中,探讨共享农庄未来的发展之路。 当天,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理事长余欣荣;中国人民大学...

  • 海口9个招商项目签约额16.8亿元

    在2022年冬交会上,海口农业农村项目招商推介活动如期举办,现场9个招商项目落地签约,10个冬季瓜果菜订单签约。 其中,9个招商项目落地签约额16.8亿元,包括三江农场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波莲基因生物育种科技...

  • 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周年,减免税...

    12月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两年来,海口海关累计办理900余票“零关税”原辅料进口通关手续,货值超70亿元,减免税款超9亿元。 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明确,在...

最高奖励50万元 陵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奖励来了

发布时间:2021/08/23 科技 浏览:204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21日,记者从陵水科工信局获悉,《陵水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办法》是为推进陵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陵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包括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县级众创空间、县级星创天地等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

《办法》对新认定的创新创业平台进行奖励:经认定的县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众创空间奖励10万元、星创天地奖励10万元。经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众创空间奖励10万元、星创天地奖励10万元。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县财政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县财政奖励10万元。

《办法》提出,根据创新创业平台年度考核结果,对县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各类载体考核等次为“优秀”或“良好”的,县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分别是,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奖励资金12万元,考核等次为“良好”的给予奖励资金6万元;众创空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奖励资金6万元,考核等次为“良好”的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星创天地: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奖励资金6万元,考核等次为“良好”的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

认定条件方面,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已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备案的企业占在孵企业30%以上,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等。县级众创空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在孵企业不低于15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服务对象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等。县级星创天地应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且经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类奖励资金不得用于与科技创新和科研服务无关的支出。包括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资金、津补贴和绩效等福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