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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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同心健心安心”2024世界精神卫生日...
为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倡导全社会共建心理健康体系,共治心理健康问题,共享心理健康成果,提升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素养。在天涯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天涯区鹿城心灵驿站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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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旭合摘得桂冠!第 72 届环球小姐中国区大赛皇冠...
美丽三亚,青春中国。2024年7月28日,第72届环球小姐中国区总决赛皇冠之夜在美丽的南海之滨三亚圆满落下帷幕。经过激烈的角逐,来自北京赛区的侯旭合摘得桂冠,成为第 72 届环球小姐中国区大赛总冠军!她将代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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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Labo 两家全新精品店于中国海南重磅开业
【2024年3月,中国海南】—Le Labo诞生于格拉斯,自2006年起在纽约崛起,现已进驻中国海南。Le Labo目前已在海南开设两家香氛实验室,分别是位于三亚海棠湾的cdf三亚国际免税城以及位于海口的cdf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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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成都举行 光厂创意亮相...
11月23-25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四川省版权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以下简称“版博会”)在成都市天府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厂”)作为四川省版权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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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创客中国”智能装备专题赛华南赛区复赛圆满举办
9月15日,第八届“创客中国”智能装备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客中国”智能装备专题赛)华南赛区复赛在深圳圆满举办。 本次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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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昌化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开工 一期总投资约2....
1月10日上午,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一期)在昌化镇举行开工仪式。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码头岸线411米、后方接岸结构323.8米、南防波拦沙堤685.5米、北防波拦沙堤584米,以及护坡、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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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前11月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完成固投1083亿元
园区已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记者1月8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去年前11月,自贸港重点园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3亿元,同比增长26%,高出全省平均增速30个百分点,占全省投资比重34%。 去年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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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共享农庄大会举行 18个项目签约25.3亿元
12月21日,2022年共享农庄大会在儋州嘉禾共享农庄举办,国内多位知名的专家学者共赴海南,在共享农庄的乡野风光之中,探讨共享农庄未来的发展之路。 当天,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理事长余欣荣;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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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9个招商项目签约额16.8亿元
在2022年冬交会上,海口农业农村项目招商推介活动如期举办,现场9个招商项目落地签约,10个冬季瓜果菜订单签约。 其中,9个招商项目落地签约额16.8亿元,包括三江农场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波莲基因生物育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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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周年,减免税...
12月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两年来,海口海关累计办理900余票“零关税”原辅料进口通关手续,货值超70亿元,减免税款超9亿元。 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明确,在...
海南禁止商办类项目变相改造为“类住宅”建筑
发布时间:2021/10/14 新闻 浏览:244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海南商业服务业用地及混合用地上建设的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遏制将相关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的行为,切实发挥公共设施基本功能,维护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意见》所称的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具体指《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明确的二级类中商务金融用地(0902)、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上建设的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意见》从规范建设项目土地出让要求、严格建筑设计要求、加强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管理、加强销售登记环节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措施。
近年来,海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严控房地产开发,取得较好成效。但海南实施房地产“双暂停”政策以来,有些项目存在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倾向,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类住宅”建筑行为,影响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功能。因其产品不受海南房地产限购政策影响,存在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等现象,冲击海南房地产市场,影响房地产政策的有效执行。
相关职能部门解读《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时表示,《意见》出台有利于海南房地产政策连续稳定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时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抑制各类建设名义变相开发“类住宅”房地产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持续保持海南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意见》如何引导和规范适用范围和对象?又如何指导开发企业规划设计商办类项目?
《意见》适用对象为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及其混合用地上建设的商业、办公类项目,可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不得按照住宅类房地产进行登记。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上建设的项目参照《意见》建筑设计要求执行,不受分割销售面积限制,鼓励小型商业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严禁旅馆用地(090104)分割销售和不动产登记,坚决禁止借康养、总部经济等之名圈地变相开发商品住宅。
商办类项目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用途及建筑功能进行建筑单体设计,从设计源头上杜绝后期改造为“类住宅”的可能。建筑平面布局形体应规整,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形式,盥洗室、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及各类型管井、烟道等应集中设置。阳台(含露台)、空中花园等应与公共走廊、电梯厅等公共空间相连,不得在套内设置。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不得预留、违规增设可作为住宅用途的排水、排污、排烟等管位(道)、孔洞等。
《意见》指出,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意见》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市县域内出现的“类住宅”项目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资规、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从招商引资、规划供应、规划许可、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销售登记、监督管理、违法查处等环节,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力度,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建设项目报建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不按要求报审、不按施工图施工、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将失信信息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对于在建“类住宅”项目,《意见》明确,《意见》印发实施前已批未建的项目,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应修改建筑设计方案,并重新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对在建未售的项目,从房型设计以及水、电、燃气配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建设行为违反本《意见》的,应责令整改,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售。